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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重大装备可享进口税 优惠涉及造船等16个领域

来源: 作者:admin 时间:2007-03-03 Tag: 点击:
制造重大装备可享进口税 优惠涉及造船等16个领域  
  (2007-02-09)  
     
    据新华社北京2月8日电 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通知,我国将对重大技术装备关键领域实行进口税收优惠政策。
  四部委明确,所谓“重大技术装备关键领域”主要指由国务院确定的对促进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有显著效果,对结构调整、产业升级、企业创新有积极带动作用的16个领域。
  在这些领域内,我国将对国内企业为开发、制造这些装备而进口的部分关键零部件和国内不能生产的原材料所缴纳的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实行先征后退。所退税款一般作为国家投资处理,转作国家资本金,主要用于企业新产品的研制生产以及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据悉,这16个重大技术装备关键领域包括:
  一、大型清洁高效发电装备:百万千瓦核电机组、超超临界火电机组、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整体煤气化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大型循环流化床锅炉、大型水电机组及抽水蓄能水电站机组、大型空冷电站机组及大功率风力发电机等新能源装备。
  二、特高压输变电设备: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和±800千伏直流输变电成套设备,500千伏交直流和750千伏交流输变电关键设备。
  三、大型石化设备:百万吨级大型成套设备和对二甲苯(Px)、对苯二甲酸(PTA)、聚脂成套设备。
  四、大型煤化工成套设备。
  五、大型薄板冷热连轧成套设备及涂镀层加工成套设备。
  六、大型煤炭井下综合采掘、提升和洗选设备以及大型露天矿设备。
  七、大型船舶、海洋工程设备:大型海洋石油工程装备、30万吨矿石和原油运输船、海上浮动生产储油轮(FPSO)、10000箱以上集装箱船、LNG运输船等大型高技术、高附加值船舶及大功率柴油机等配套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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