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海事局前身为辽宁省锦州海上安全监督局,主管机构为辽宁省交通厅,按照交通部水监体制改革的要求,根据《交通部辽宁省关于在辽宁实施水上安全监督管理体制改革的协议》(交人劳〔2000〕296)号文件精神,于2000年4月30日成建制划归辽宁海事局,为辽宁海事局的分支机构,正处级单位。根据《关于转发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交通部沿海直属海事机构的分支机构设置的批复的通知〉》(交人劳〔1999〕503号)及《关于锦州海事局完善海事执法管理模式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批复》(辽海人教〔2007〕189号),现有职工30人,主要职责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负责对辖区水上交通安全的监督管理和防止船舶污染等行政执法职能。
辖区水域范围:
锦州海事局辖区水域为下列A、B、C、D四点顺序连结与海岸之间的水域。
A、40°49′00″N/121°02′00″E;
B、40°13′00″N/121°02′00″E;
C、40°13′00″N/121°30′00″E;
D、40°55′00″N/121°30′00″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