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海事局作为交通部派驻辽宁省,负责该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的行政主管机关,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我国缔结加入的国际公约,依照法律法规授权,代表国家履行辽宁省沿海、港口及沿海6个地市辖区内河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防止船舶污染、船舶及海上设施检验和航海保障等行政执法职能。
辽宁海事局是国家正厅级行政单位,机关内设15个处室,下设营口、大连、丹东、锦州及葫芦岛5个海事局和26个海事处,另设有6个局属单位。拥有近千人的队伍和16艘巡逻船艇,固定资产3亿多人民币。
辽宁海事局海上辖区是从点A到点B连线以东,纬度线38°30′00″N以北和海岸线之间的我国水域。
A:40°00′00″N/119°56′00″E
B:38°30′00″N/120°20′00″E
辽宁海事局管辖区域内,海岸线长

